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暑假中,許多學子會去打工賺錢。健保局表示,依照健保法相關規定,保險對象原有投保資格尚未喪失,從事短期性工作未逾三個月者得以原投保資格續保。這個規定是為了方便民眾不必因短期工作身分變動,而健保跟著頻繁轉入、轉出。
舉例來說,某大學生A君以眷屬身分依附父親參加健保,趁著暑假期間到電子公司打工兩個月,公司依照規定自受僱之日起為A君辦理第一類被保險人身分投保,為免重複投保繳費,A君尚須請其父親的投保單位向健保局申報眷屬身分退保。打工結束後,公司自其離職之日辦理退保,A君再請其父親的投保單位申報投保恢復眷屬身分,才不會使健保中斷。
A君做的是不滿三個月短期工作,依規定除了上述選擇,也可維持原來依附父親以眷屬身分繼續參加健保,維持投保身分安定,避免在轉換過程中發生失誤而中斷。而ㄧ般受雇者,雇主都應該自開始僱用之日起為員工投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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